2023年度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萧县凤城街道、龙河街道、锦屏街道决定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萧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萧县教育体育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端正;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7日(含)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在选调范围及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17日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7日16:00。报考者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
2.审核推荐。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http://ahxx.pzhl.net/网下载打印《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事业单位人员需报请所在单位审核。报考者须于3月27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资格审查。报考者上传报名表后,由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萧县县委编办、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上传盖章报名表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调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确认。报考者可于3月28日16:30前随时登录http://ahxx.pzhl.ne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16:00前登录http://ahxx.pzhl.net/,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报考者应于4月6日至4月7日登录http://ahxx.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前,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萧县县委编办、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水平。满分为100分。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考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凤城街道、龙河街道和锦屏街道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需要查阅个人档案,核实个人编制性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结束,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后,岗位及薪酬按照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工资标准执行,原待遇不再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萧县县委编办、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2201808 0557-5020096 0557-5027073
监督举报电话:0557-502225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萧县县委编委办公室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户登录